具有石景山区户籍,党员本人或其配偶、子女由于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原因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给予救助。
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比例进行救助
依照组织部救助方案
1.《申请表》及个人申请;2.身份证、户口本复印件;3.医院诊断证明和医保报销分割单复印件;4.其他以项目组认定为准。